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15日訊(記者 佟明彪 蘇蘭 )“實施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最主要目的是優化監管資源配置,提升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使監管對違法失信者‘無處不在’,對誠信守法者‘無事不擾’,以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優勝劣汰。”在2月15日國新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蒲淳在介紹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有關情況時這樣指出,蒲淳同時強調,“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是動態調整的,企業應重視自身信用積累……”
中國經濟網記者獲悉,經國務院同意,市場監管總局2022年1月印發《關于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科學研判企業違法失信的風險高低,根據監管對象信用風險等級和行業特點,實施分級分類監管。
蒲淳稱,隨著“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進,我國市場主體數量大幅增長,全面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已經成為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優化監管資源配置,提升監管效能的重要工作。
蒲淳介紹,2019年9月,市場監管總局在全國11個地區開展了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試點。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市場監管總局研究制定了《意見》,并于2022年1月發布。《意見》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科學研判企業違法失信的風險高低,根據監管對象信用風險等級和行業特點,實施分級分類監管。
蒲淳進一步解釋,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理解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與企業的關系。一方面,對誠信守法者“無事不擾”。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是市場監管部門對企業實施差異化監管的內部參考依據。《意見》規定,對信用風險低的A類企業,市場監管部門將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除投訴舉報、大數據監測發現問題、轉辦交辦案件線索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根據實際情況可不主動實施現場檢查,實現“無事不擾”。
另一方面,對違法失信者“無處不在”。《意見》明確,對信用風險高的D類企業,實行嚴格監管,有針對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必要時主動實施現場檢查,做到“無處不在”。
蒲淳稱,通過對不同信用風險類別的企業實施差異化的監管措施,做到有效監管、公正監管,為守法誠信企業打造良好環境,讓違法失信企業處處受限,有利于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有利于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創造力。
蒲淳強調,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是動態調整的,企業應重視自身信用積累,依法誠信經營,通過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重塑良好信用等方式,降低自身信用風險,提升企業的市場信譽和競爭力。
據了解,《意見》發布以來,市場監管總局根據《意見》提出的工作目標印發了重點任務分工、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建設方案等配套文件,明確工作任務、責任單位、完成時限,以及抓落實的具體措施等,指導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要求有序開展各項工作。
蒲淳稱,市場監管總局下一步將重點完成好涉企信息歸集,科學構建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建設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三項基礎性工作,同時強化分類結果運用,做好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結合,與專業領域風險防控的結合,與探索完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監管的結合。
“此外,還要加強風險監測預警,推動監管模式實現‘三個轉變’。” 蒲淳表示,一是對企業信用風險狀況及主要風險點進行精準識別和及時預警,及早發現企業異常情況和風險,由常規監管向關口前移轉變;二是通過對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分析,及早發現高風險區域和高風險行業,主動采取措施,由被動監管向主動監管轉變;三是對于通過大數據分析、重點指標監測等方法發現的企業異常情況和風險,加強與企業溝通,適時對企業進行提醒、指導,由事后處置向事前示警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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